中新網(wǎng)太原12月16日電 (高瑞峰)16日,記者從山西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獲悉,2022年4月起,該省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實行“拿地即開工”。
山西省住建、自然資源、行政審批、人防四部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“拿地即開工”實施方案》(下稱《方案》),該《方案》以2022年4月為節(jié)點,分為先行先試階段和全面推廣階段。
其中,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底為先行先試階段,確定陽泉、長治、臨汾、晉城4地住宅項目為試點,在建成區(qū)范圍內先行先試;2022年4月起,在全省范圍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全面推廣實施“拿地即開工”。
《方案》要求,各市要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“拿地即開工”審批改革工作跟蹤督辦機制。
同時,加大對辦理“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”階段施工許可證項目的監(jiān)管力度,申請人未履行承諾,撤銷“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”階段施工許可證,并追究申請人相應責任,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記不良行為并向社會公開。
《方案》明確,辦理“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”階段施工許可證為3個工作日,可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(劃撥土地取得立項批復和《建設用地規(guī)劃許可證》)后,通過告知承諾制方式,向項目所在地行政審批部門申領“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”階段施工許可證。